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项目(一期)永久用电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项目(一期)永久用电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440111-04-01-478753)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项目(一期)永久用电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项目(一期)永久用电工程(第二次)

项目代码:2205-440111-04-01-478753

二、招标单位:广州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8761307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朱工               联系电话:020-8197706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33号东湖商业广场五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86212546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二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广花路东侧地段(邮政第二主枢纽东南面)

四、项目概况: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项目总用地面积6128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58562平方米。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218314.12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02256.08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实际为准)。本工程为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项目(一期)12500kVA双回路永久用电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为广州广交大健康产业园项目(一期)12500kVA双回路永久用电工程,内容包括下列部分:

(一)永久用电部分:

1)本项目由水沥F5主供、水沥F21备供;

2)拆除部分:

①拆除江村F26交通委员会广花四路268号高压室(拆除房内原有高压柜3台),拆除交通委员会广花四路268号专变房(拆除房内原有SCB10-800kVA变压器1台);

②拆除江村F26水沥支#07+1杆、水沥支#07+1副杆,拆除水沥支#07+1杆杆上自动化开关1套;

③拆除江村F26水沥支#07+1副杆至交通委员会广花四路268号高压室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70mm²/20米;拆除江村F26交通委员会广花四路268号高压室至除交通委员会广花四路268号专变房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70mm²/10米;

3)新装专用高压部分:

①新建高压室1间,在房内新装KYN高压柜12台,30AH/DC220V直流屏2台;

②新建#1专变房1间,在房内新装NX2-2500kVA变压器(带IP2X外壳)1台;新建#2专变房1间,在房内新装NX2-2500kVA变压器(带IP2X外壳)1台;新建#3专变房1间,在房内新装NX2-1250kVA变压器(带IP2X外壳)1台;新建#4专变房1间,在房内新装NX2-1250kVA变压器(带IP2X外壳)1台;新建#5专变房1间,在房内新装NX2-2500kVA变压器(带IP2X外壳)1台;新建#6专变房1间,在房内新装NX2-2500kVA变压器(带IP2X外壳)1台;

③由水沥F5广花四路268号开关房新敷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300mm²/30米至新建高压室作为主供电源供电;由水沥F21水沥变电站新敷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300mm²/6670米(其中新建300mm2电缆中间头14套)至新建高压室作为备供电源供电;

④由高压室G06柜新敷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300mm²/15米至房内G07柜;

⑤由新装G03高压柜新敷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240mm²/22米至#5专变房变压器高压侧;由新装G04高压柜新敷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70mm²/31米至#3专变房变压器高压侧;由新装G05高压柜新敷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240mm²/34米至#1专变房变压器高压侧;由新装G10高压柜新敷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240mm²/23米至#6专变房变压器高压侧;由新装G09高压柜新敷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70mm²/31米至#4专变房变压器高压侧;由新装G08高压柜新敷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240mm²/34米至#2专变房变压器高压侧;

4)专变低压部分:

①新建#1低压房1间,在房内新装GCK低压柜24台;由#1专变房变压器低压侧新敷低压母线槽CCX-5000A/4P-21米至#1低压房内低压柜1P1;由#2专变房变压器低压侧新敷低压母线槽CCX-5000A/4P-15米至#1低压房内低压柜2P1;由#1低压房内2P1低压柜新敷低压母线槽CCX-5000A/4P-10米至#1低压房内低压柜1-2P;

②新建#2低压房1间,在房内新装GCK低压柜33台;由#3专变房专变变压器低压侧新敷低压母线槽CCX-2500A/4P-15米至二楼#2低压房内低压柜3P1;由#4专变房专变变压器低压侧新敷低压母线槽CCX-2500A/4P-15米至二楼#2低压房内低压柜4P1;由#5专变房专变变压器低压侧新敷低压母线槽CCX-5000A/4P-18米至二楼#2低压房内低压柜5P1;由#6专变房专变变压器低压侧新敷低压母线槽CCX-5000A/4P-17米至二楼#2低压房内低压柜6P1;由#2低压房内4P1低压柜新敷低压母线槽CCX-2500A/4P-10米至#2低压房内低压柜3-4P;由#2低压房内5P1低压柜新敷低压母线槽CCX-5000A/4P-10米至#2低压房内低压柜5-6P;

4)土建部分:

①新建开关房1间,高压室1间、低压房2间、专变房6间,土建面积共502平方米;

②新建3层4列行车排管240米;新建2层2列行车排管5米;

③新建3层4列行车排管直通井2座;新建3层4列行车排管三通井2座;新建2层2列行车排管转角井1座;

④所有管井均为防盗盖板、角铁包边,每隔10米设一处10kV电缆标识。

(二)在本工程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正式送电阶段,配合办理过程中涉及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报批、报建、报验、专项检测、调试和联合试运转、送电方案报审手续及沟通协调工作。

(三)确保本工程实施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确保按供电部门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送电要求。

(四)及时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结算及资料整理。

(五)运行维护管理。

(六)质保期售后服务。

本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本招标公告未经事宜详见合同约定。

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5,986,582.81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4  4  3 日至2024 4  2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4  4  3  00  00 分;

截止时间: 2024  4  23  10  00 分。

3、开标开始时间: 2024  4  23  10  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机电类或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7619454(李先生)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0号冠怡大厦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人:广州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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